为充分发挥案管部门在办案流程监控中的作用,切实履行好流程监管职责,肥乡区检察院案管办强化流程监控,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控功能及时查看网上业务办理情况:
一是对业务程序和办案期限进行全程跟踪和监控。对案件办理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形进行监督,对办案流程节点进行实时监控,督促办案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消除办案隐患,对个案办案期限、羁押期限进行疏理后,实行公诉案件提前7日,批捕案件提前1日,对即将到期的案件进行预警,对当日到期的案件进行督促、催办,要求承办人及时结案,防止超期办案现象。
二是流程节点监控。对立案、侦查终结、批捕、起诉、退查、撤案等关键诉讼环节重点跟踪,通过案件信息查询模块对办案文书进行事中监督。通过文书的制作时间以及文书的制作形式来审查其办案期限及审批手续等,促进规范办案。
三是重点个案监督。对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实行个案重点审查制度,有效防控办案风险及不规范司法行为的发生以提示。提示内容包括案件性质、收案日期、办案部门、承办人、到期日期、剩余天数等信息。同时,规定案件承办部门如经审批延长办案、羁押期限的,需在作出延长办案、羁押期限决定的同时,报案管部门备案,以便案管部门能及时掌握办案、羁押期限的变动情况。
通过利用内网平台实现案件流程监控的新模式,为案件管理办公室有力的实现对案件流程监控打开了新的突破口,提升了案管部门自身的价值和作用,实现了监管力度、监控效果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