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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为引领 全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优
时间:2023-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4日下午,肥乡区检察院召开检委会(扩大会),专题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修订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以下简称《评价指标》)。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勇主持会议,院班子成员、检委会委员、综合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案管部门负责人分别从《评价指标》设置的重要意义、具体内涵、适用情形、理解把握的关键点等方面,逐条进行了领学和解读。参会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热烈讨论。

李勇就如何迅速学习、理解、把握、落实《评价指标》,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梳理了思路、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

01高度重视,全面深入学习领会《评价指标》。全体检察人员要站在主动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守牢司法为民初心、提供优质检察产品的高度,自觉学、主动学、深入学,充分深刻认识《评价指标》对于加强检察业务管理、促进提高检察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性,在办案中切实领会,把案件办到最好,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02转变理念,学深悟透《评价指标》的具体涵义。全体检察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评价指标》的各项内容和具体涵义,要反复学、针对学、深刻悟,全面理解、精准把握《评价指标》的各项内容和具体内涵,真正把思维理念和具体办案统一到《评价指标》上来。真正发挥好“指挥棒”、“风向标”作用,统筹好办案“力度”、一定的“量”和更重要的“质”构成的监督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科学运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促进监督办案更加优质高效。

03迅速行动,狠抓《评价指标》的贯彻落实。各分管院领导、各业务部门要认真思考、反复研究,深入分析工作现状、态势、特点、规律及存在的问题、原因,吃透指标,更好指导本业务条线用好指标,用《评价指标》指导当前每一件案件的办理。要围绕46项指标逐项提出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措施、细化责任分解,不断提升工作决策和业务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确保《评价指标》每一项指标落地落实落细,推动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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