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
最高检发布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为主题,印发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以更好履行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保护职责,进一步细化公益诉讼检察实践操作指引。
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经2022年3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四次会议通过,现将吉林省检察机关督促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四件案例(检例第162-165号)作为第四十批指导性案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主题)发布,供参照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19日
吉林省检察机关督促履行环境
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162号)
山西省检察机关督促整治浑源矿企
非法开采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163号)
江西省浮梁县人民检察院诉
A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污染环境
民事公益诉讼案
(检例第164号)
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检察院
对A发展基金会诉
B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C化工有限公司
民事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
(检例第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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