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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区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听证会
时间:2020-09-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阳光检察,9月10日上午,肥乡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召开拟作不起诉处理公开听证会。

  案情:

  2019年8月3日,马某某与本村秦某某因喝酒发生争执,后发生争吵。马某某将秦某某打倒在地,造成秦某某腰部受伤,后被认定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机关处理。

  听证:

  听证会由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李贺军主持,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承办人受邀参加了听证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一并参加。

  听证会上,侦查人员介绍了案件侦办情况,检察院案件承办人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案情,并出示相关证据,阐释了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检察官认为,该案属于偶发事件,犯罪嫌疑人一时冲动动了手,案发后积极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建议作不起诉处理。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的行为属犯罪情节轻微,同意作出不起诉处理。

  评议:

  人民监督员对本次听证会进行了评议。人民监督员一致认为:肥乡区检察院此次召开的听证会,组织周密细致,听证公开透明,议题把握准确,让相关单位、人员充分发表意见,切实保障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了案件处理决定的公正性,彰显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实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希望检察机关将公开听证作为一项常态化举措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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