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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乡区检察院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举行公开听证
时间:2021-06-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办理案件透明度,6月9日下午,肥乡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武某某交通肇事案件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侦查机关承办人作为听证员参与。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家属一并参加。

  基本案情: 

  2021年3月份,武某某驾驶重型半挂车沿肥乡区平安路由东向西行驶时,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该行人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后,武某某驾车驶离现场。经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肥乡区大队认定,武某某承担此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武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达成和解,并取了被害方家属谅解。

  听证过程: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检察官何新叶向参会人员介绍了公开听证程序及注意事项,汇报了案件基本情况,阐述了武某某涉嫌的交通肇事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案发后具有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自愿认罪认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武某某做相对不起诉。

  听证员意见: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发表了意见,一致认为肥乡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的事实认定清楚、定性准确,审查程序合法、听证公开透明,贯彻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意本案检察官的决定。同时对办案人工作细致、深挖证据细节、维护司法公正的态度给予了充分肯定。

  案件启示: 

  公开听证是深化检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是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在检察系统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应听证尽听证”要求的体现,就是要以看得见的方式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肥乡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注重刑事案件中追诉时效的问题,做到不枉不纵,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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